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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存 《〈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接受书

  6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中国政府接受《〈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的接受书。

  《〈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于2012年12月8日在卡塔尔多哈通过。多哈修正案就《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作出安排,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使其整体在2013年至2020年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18%。

  多哈修正案是国际社会艰苦谈判的成果,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延续了《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模式,实现了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法律上的无缝链接。中国希望发达国家尽快接受多哈修正案,确保其尽早生效。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开展了大量适应和自主减缓行动。中国政府已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中国将努力完成既定目标。

作者:王心见
来源:科技日报
时间:20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