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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赴江西能源局开展“疆电外送”调研工作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展新忠副巡视员一行赴江西省能源局开展调研,商讨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扩大消纳范围以及疆电入赣有关事宜。

  哈郑直流配套电源上网电价仅206.2/千千瓦时,为全国最低水平,配套电源企业效益较差,难以为继。为缓解配套电源亏损状况,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拟将哈郑直流消纳范围由河南省扩大到华中电网其他省份。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江西能源局进行了友好磋商,并随后签订了《新疆发展改革委江西能源局天中直流配套电源送受电协议》,明确了哈郑直流消纳范围扩大至江西省,配套电源以226.2/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每年向江西送电40亿千瓦时。协议将对扭转配套电源多年大面积亏损状况起到积极作用。此外,双方还就建设疆电入赣直流输电通道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