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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气候变化谈判4要素要同举并重平衡处理


  
为期5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正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这是去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后启动的首轮相关谈判。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对新华社记者说,中方认为,气候变化谈判的四要素——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在未来要同举并重、平衡处理。

  于庆泰说,过去谈判中有“重减缓轻适应”的倾向,而在促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方面,一直进展缓慢,难有突破。

  在3月31日开始举行的本次谈判中,广大发展中国家重申了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在“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安提瓜和巴布达代表“77国集团+中国”发表声明,主张在为“巴厘岛路线图”制订工作计划的讨论中,应强调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由发达国家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的主要责任,率先减排。

  声明还强调,《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缔约方义务与实施情况存在差距,因此工作计划必须着重于推动已有承诺的落实。发达国家必须依照《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义务,履行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承诺。

  在本次谈判中,另一个工作组将讨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目标的制订问题。于庆泰说,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排放活动是过去200年气候变化的主因。报告表明,2004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温室气体仍达到16.1吨二氧化碳当量,是中国的三四倍。因此,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承担同等的减排义务是不公平的。

 

作者:沈敏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0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