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动态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切实行动

  在经历了13天的艰苦谈判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12月11日在墨西哥坎昆通过《坎昆协议》后闭幕。尽管协议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并未就应对气候变化出台实际有效的措施。从这一意义上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世界各国拿出政治意愿和实际行动。

  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和义务方面分歧严重,坎昆气候变化大会11月29日在“低期望值”中开幕。少数国家坚持反对《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极少数代表甚至抛出“应抛弃联合国气候谈判这一多边机制”的言论,会议前景一度变得渺茫。然而正是在多边机制的推动下,会议最终取得了令各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

  本次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决议和《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决议。决议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上措辞较为模糊,只是敦促发达国家提高中期减排指标,提出应“及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会出现空当”,而相关的细节问题留待明年继续商议。

  决议同时认为,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可预测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支持。决议还决定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决议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了明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并就资金、技术、适应等问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积极信号。

  去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曾被国际社会寄予厚望,但会议最终仅通过了一份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协议虽然维护了《公约》及《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没有对《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发达国家实行量化强制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一年来,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上述问题上的分歧始终无法弥合,使得“妥协”成为本次坎昆气候大会的一个关键主题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在会议开始后的不同场合多次呼吁谈判各方拿出妥协精神,努力达成一个平衡的一揽子协议。“你们的首要任务是以平衡的方式就巴厘路线图中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发现本国和别国的立场相悖,不要要求别人做出妥协,想想地球这个我们共同的家,自己先做出妥协。在坎昆达成的协议不可能保证所有国家的短期利益,但如果坎昆会议没有成果,危及的是所有人的长期福祉。”

  尽管大会通过的两项决议让全球气候变化的谈判进程得以继续,但对《议定书》下第二承诺期的具体时间表等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对于坎昆大会存在的不足,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气候问题研究专家王瑞彬认为:“在会议上争论比较大的是减排透明度问题,这在未来谈判中还会成为热点问题。另一点需要关注的是,在会议进程当中,日本、俄罗斯代表提出对于《京都议定书》的质疑,不愿在《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做出承诺,我想这个问题在坎昆会议上被暂时压制下来了,但在未来谈判中这个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因为《议定书》的存废事实上关系到几十年来针对国际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的命运,而且也关系到未来国际气候变化合作机制的形式和内容等,所以它的意义还是十分重大的。”

  与发达国家逃避《公约》、《议定书》以及“巴厘路线图”框架下应该承担的减排义务相比,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已经展开了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中国“十一五”规划以来,坚持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并举,大力开发绿色低碳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到今年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5年来累计有望下降20%左右。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中国和其他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在没有得到资金技术的情况下,我们利用本国资源努力地采取行动。中国提出,在2020年要实现在2005年的基础上,碳强度降低40%到45%的目标。不管谈判的进展情况如何,我们自己要在国内采取行动。这表明我们对应对气候变化是负责任的。实践证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应对气候变化如果处理好了也并不矛盾,能够得到双赢。因此我们”十二五“期间要继续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本次坎昆大会未能完成的“巴厘路线图”谈判将留待明年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继续进行。明年的大会能否完成《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建立有效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技术转让、适应等机制安排,完成“巴厘路线图”授权的谈判任务呢?气候问题研究专家王瑞彬认为:“在这短短一年时间内,完成这么多目标恐怕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做个推断的话,一种可能性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不能按时达成,实际上发达国家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已经变得遥遥无期,客观的结果可能是《议定书》最终被抛弃,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所以说明年的谈判非常重要。另外,气候谈判的一些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加,比如说全球的经济形势,金融危机衍生的效应,各国经济复苏的情况等等,可能都会影响未来一年的谈判,对德班会议最后能够取得各方所期望的平衡的、一揽子承诺,达成全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恐怕都是很大的威胁。所以总体来讲,这个前景不是很乐观。”

  王瑞彬表示,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部分发达国家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企图弱化自身减排指标,弱化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义务。只有这些国家拿出切实行动,气候变化谈判才能取得切实进展。

作者:于昕怡、国宇翔
来源:国际在线
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