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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副主任就天津会议和气候变化问题在天津召开新闻发布会

  10月4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国承办本次天津谈判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立场、采取的政策行动和中国对坎昆会议的预期等回答了中外媒体的提问。

  一、关于承办天津会议的有关情况

  解振华首先对前来采访天津谈判会议的中外媒体记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会议的有关情况。他指出,本次会议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工作组第12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是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也是中国首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谈判会议。中国政府主动承办此次会议,目的是希望通过增加两工作组谈判次数,维护公约、议定书的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做出贡献。 中国作为承办本次会议的东道国,主要是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各国代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推动谈判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今年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进展和坎昆会议预期

  解振华表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已经进行了20年,也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比如形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去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就某些问题达成了一些政治共识,今年4月、6月、8月已经分别进行了三次谈判会议,取得了一些进展,到目前为止,在议定书工作组形成了“主席案文”,但还没有形成“谈判案文”;公约工作组已经形成了由缔约方主导的“谈判案文”。天津会议应该在相关案文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分歧,扩大共识。天津会议能否取得进展,对坎昆会议的成果有重要影响。我们希望各方充分展现积极的政治意愿,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积极推动谈判取得进展。中方将一如既往地在谈判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对于年底的坎昆会议,解振华表示,我们希望坎昆会议取得全面的、均衡的结果。从目前的谈判进程来看,对快速启动资金、技术转让、森林等问题已经有了一些共识,可以做出一些决定,但在另外一些问题上还有分歧。对不能做出决定的事项,要指明谈判方向,继续谈判。

  三、关于如何推动国际谈判和中国的作用

  解振华表示,目前就如何进一步推动谈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要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通过双轨制谈判取得结果。另外一种意见认为现在的谈判机制效率太低,很难取得成果,希望通过少数国家的小范围磋商,来推动谈判取得进展。中方认为,应该在公约和议定书框架下,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推动谈判。但中国也不排斥小范围的磋商。事实上,每次谈判都会产生一些分歧,为了解决这些分歧,可以先进行部分国家的部长级磋商,就分歧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再将共识融入到主渠道谈判当中,以这种方式达到既遵守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等原则,又提高谈判效率的目的。实际上,今年的谈判就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天津会议之后,还会举行部长级的坎昆会议预备会,就如何推动坎昆会议取得实质性进展进行磋商。这样既体现了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又可利用小范围磋商提高效率。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一直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为了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我们在一些问题上采取了灵活的做法。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达国家要求中国采取更积极的减排措施,并将中国的减排措施和发达国家是否提供资金挂钩,同时,还将中国是否接受“三可”与他们是否向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挂钩。这明显是挑拨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但中方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资金、技术转让的强烈要求,为了推动谈判,与“基础四国”其他国家共同努力,对国内减排作了承诺,在透明度的问题上,也同意对发达国家的减排、资金、技术进行“三可”,对发展中国得到资金、技术支持的行动进行“三可”,对发展中国家没有接受资金、技术援助的自主行动,进行磋商和分析,最后使得哥本哈根会议达成了一个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政治共识的文件。

  关于谈判中的“三可”和透明度的问题,哥本哈根协议对此已有一定的共识,中方在谈判中没有任何障碍。而且中方对把三可、磋商和分析制度化也没有任何障碍。但有相当数量的国家不赞成对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行动进行磋商和分析。中方反对的是一些国家提出的针对发展中国家自主行动的“磋商和分析”比对发达国家“三可”更严格的规定,因为它违反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关于中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作用,解振华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需要各国都负责任地参与,中美之间有非常畅通的政策对话机制,也有务实的合作,中美只能在气候变化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不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真正发挥决定作用的是各缔约方。要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公约和议定书框架下,各国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共同努力、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完成国际气候变化谈判。

  四、关于中国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宣布了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要达到15%左右,增加4000万公顷的森林面积和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的目标。其中“十一五”期间,中国确定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0%、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10%。后面三个指标到年底经过努力都能实现,但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去年底,这一指标完成了15.61%,今年还要完成5%左右,才能完成任务。

  解振华表示,过去几年,为了实现“十一五”目标,我们采取了诸多措施。在结构节能方面,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第三产业,在第二产业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比如说2006-2009年,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了14.5%,工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前四年,我们淘汰了小火电机组6000多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871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截止到今年的7月15号,我们又淘汰小火电机组1071万千瓦。也就是说中国五年里淘汰小火电机组将近7000万千瓦。这是什么概念?英国全国装机容量6000多万千瓦,我们淘汰的落后产能总的规模已经超过英国全国的火电装机容量。应该说我们在结构节能、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下了大决心,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结构节能对整个节能的贡献只有30-40%,大量节能贡献来自技术节能。“十一五”中央投资达到2000多亿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工程。中央支持的2000多亿资金也只占全国节能环保总投资的10%-15%。可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这说明我们为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的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据统计,现在有几个省已超额完成了任务,有18个省可以完成任务,还有6、7个省完成任务还有困难。这些省也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完成目标。在采取措施的过程中,个别地方也出现了违反节能减排宗旨的行动,有关方面马上进行了制止。中国政府制定的20%的目标,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是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国的各级政府是负责任的,一定会努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1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