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2012年中国气象局共接收全国人大和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共23件,目前已完成全部办理工作。其中,有6件得到解决或采纳,约占承办总数的26%;16件列入解决或采纳计划,约占69%;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或采纳的1件,约占5%。
在第十一届全国“两会”上,中国气象局接收全国人大代表议案两件、建议12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9件, 共计23件,比2011年增加7件。这些提案涉及气象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综合气象(气候)监测能力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机制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安全、气象台站搬迁、县级气象机构建设、公共气象服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气象灾害防御立法、气象法修订等,内容繁杂,涉及多个部门和中国气象局多个内设机构,办理环节多,协调难度大。
中国气象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办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分工和办理方式,并制定了办理方案,保证每份建议和提案都落实到具体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注重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在起草答复函件时,认真研究各方意见,详细分析各种素材,对于能够办理或采纳的提案明确提出采纳措施,对于难以办理或采纳的提案耐心做好解释,努力做到回复有理有据。
据悉,在这23件全国“两会”提案中,有7件属中国气象局单独办理,6件为中国气象局主办其他部门协办,5件为其他部门为主中国气象局协办,另有5件属与其他部门分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