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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大会:巴黎协议近在咫尺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即将闭幕,各方就达成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还在紧张谈判。虽然在减排进程和方式、应对气候变化出资等问题上分歧犹存,但谈判进展显示,各方正在向取得共识的方向靠近。另外,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会上强调了减排决心和具体措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12月7日,在法国巴黎市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右)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 记者 周磊/摄

  谈判进展艰难 各方期待突破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进入闭幕倒计时。法国外交部长、大会主席法比尤斯9日向各方提供了一份精简的大会成果文案,作为各方最后阶段谈判的基础。

  巴黎大会成果将由巴黎气候协议及相关大会决议组成,目前的案文共29页。其中,协议文案共14页。与各方上周提交的草案相比,新文案页数进一步缩减。

  法比尤斯说,这份文件基于各方上周提交的草案以及过去两天的磋商结果形成。经过磋商,各方在适应、能力建设等议题上取得了共识,文案中代表各方分歧的括号数量已减少了四分之三。不过,要想达成最终协议,各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法比尤斯认为,气候资金、行动力度以及协议要素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各国部长最后两天需要从政治层面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

  当天晚间,各方向法比尤斯反馈了对新案文的意见,并同意以此为基础继续谈判。

  据外电报道,之前草案文本有多达939处未有共识,目前谈判取得了进展。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与6年前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窘境相比,此次巴黎气候大会能达成协议草案已是一大进展。

  草案明确了巴黎气候协议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共26个条目,包括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发展与转让、能力建设、透明度等内容。与先前版本相比,这份草案整体结构和案文表述更加清晰,不同议题的选项更加明确。中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苏伟认为,这份草案为之后的部长级谈判提供了坚实基础。

  不过,从草案内容可以看出,各方在巴黎协议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2020年后资金支持等核心议题上的分歧依然明显。在减排长期目标、各国自主贡献提交周期、行动力度保障机制等具体安排上,各方也没有找到妥协方案。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代表“基础四国”的发言中说,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等“基础四国”支持巴黎大会达成一个公平合理、体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有力度、有雄心的协议。“基础四国”愿意展现建设性,与各国一起努力,为达成协议做出贡献。

  在反馈意见之后,各国代表开始连夜谈判。法比尤斯说,一份反映最新谈判进展的成果案文将于当地时间10日下午出炉,这份案文将与协议最终文本“尽可能接近”。

  对于各方能否达成共识,签署协议,各方表现出积极态度。

  欧盟气候行动和能源专员卡涅特说:“所有困难的政治课题依然无解,须由部长们来解决。达成一个弱的协议总比达成一个强的协议来得容易。”

  77国集团主席、南非首席谈判代表姆克卡托—迪塞科说:“我们希望工作能取得进展。”77国集团由130多个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印度组成。

  英国非营利机构“能源和气候信息小组”总裁布莱克看好在最后一周“很有机会”达成《巴黎协议》。他说:“这次的情况与哥本哈根(大会)完全不一样……当时代表们只想作秀。”

  中美洲加勒比海岛国圣卢西亚环境部长弗莱彻说,“2年前讨论是否存在损失和损害”,如今损失和损害已出现在协议草案文本中,尽管是在未达共识的括弧之中。

  解振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希望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也不愿看到因为国内政治问题,导致一些国家参与巴黎协议而一些国家游离在外。他建议对巴黎协议的法律形式可采取“协议”+“决定”这样一种法律约束力与政治约束力并存的灵活形式。

  一份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形成,不仅需要各国代表团同意签署,还需要进一步得到各国国内的确认。1998年签署《京都议定书》后,美国政府就曾在2011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发达国家欠资 降温目标受阻

  此次巴黎气候大会,希望通过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一项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安排。按照设想,在巴黎协议下,各国将通过“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行动。

  目前,全球已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向联合国提交“自主贡献”计划,但这些计划中的行动力度不足以实现巴黎大会官方网站上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与工业革命前相比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2摄氏度是世界各国在2010年达成的目标,但如今许多面对气候变化肆虐的脆弱国家要求以1.5摄氏度为目标。

  除了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尚在艰难谈判中,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问题也令谈判受阻。发达国家主张,像经济增长显著的中国等比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援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对此,发展中国家强烈反驳说,发达国家应首先进行资金援助。发达国家能否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抵御气候变化,也是争议焦点。

  一些谈判代表说,根据最新的计算方法,发达国家已作好安排,2020年以后每年可提供800亿美元至900亿美元协助穷国抵御全球暖化。然而,发展中国家指责发达国家到目前为止承诺的出资,距1000亿美元还很远。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今年10月说,截至2014年,发达国家已作好安排,到2020年出资620亿美元,距离联合国的1000亿美元目标还差380亿美元。

  此一消息见报后,以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为主的发达国家作出了新一轮的出资承诺。一名不愿具名的金融专家说,如今这笔气候资金已达940亿美元;国际发展和救援组织乐施会则估计有820亿美元。经合组织至今尚未宣布最新数字。

  日美欧等发达国家正在协调一套方案,以实现在2020年之前官方和民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援助的目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公布了表态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发达国家清单,以促进相互对立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达成协议。

  发达国家在2009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上曾承诺“2020年前向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援助”,但去年却只有约6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要求早日履行承诺。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为了推进讨论,整理了最近表示提供资金援助的约30个国家、地区和机构的清单。从国别来看,日本“2020年前每年援助1.3万亿日元”(约合105亿美元),法国“每年援助50亿欧元”(约合54亿美元),英国“2021年前总计援助58亿英镑”(约合87亿美元)。

  印度指责西方国家在资金方面欠缺透明度,并指经合组织高估了气候资金额,实际资金额其实只有22亿美元。欧盟强烈驳斥欠缺透明度之说,还表明尽管面对金融危机,欧盟去年还是为世界提供了145亿欧元的气候资金。

  解振华也强调,2020年前的资金支持是发达国家需要兑现的承诺,这没什么好谈的。谈判的内容应该是发达国家需要确保2020年后,以1000亿为起点继续提升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力度,并明确资金支持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发达国家需要“大减”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慈善组织乐施会2日发表报告说,世界上最富裕的10%人口制造了全球约一半的碳排放量,最贫困的35亿人的碳排放量仅占一成。

  这份题为《碳排放极度不平等》的报告对多个国家富裕人群和贫困人群的生活消费碳排放量进行评估,阐述了全球、国家间及国家内不同层面碳排放责任不平等的程度,并呼吁发达经济体带头减排。报告还发现,全球最富裕的1%人口的人均碳排放量是最贫困的10%人口的175倍。

  该报告显示,印度最贫困的50%人口的人均碳排放量仅为美国最贫困的50%人口人均碳排放量的二十分之一,中国最贫困的50%人口(约6亿人)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仅为美国最富裕的10%人口(约3000万人)碳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

  乐施会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发言人王彬彬说:“气候变化和经济不平等是密切相关的。巴黎谈判必须引领和构建全人类共同的经济发展,不能只考虑最富裕和高碳排人群,同时要关注排放责任最小、对气候变化最脆弱的贫困人群。”

  报告还指出,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大部分商品是提供给其他国家人口消费和使用的,这意味着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人口的生活消费碳排放量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口。

  乐施会表示,这份报告有助于打破“处于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应该对气候变化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实说法。长期以来,一些发达经济体试图以总排放量而不是人均排放量为借口,逃避主要减排义务。但发展中经济体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认定,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经济体必须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经济体提供资金技术支持以及承认发展中经济体有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的优先需要。

  而研究表明,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减排成果显著,对全球气候改善起到关键作用。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一个由多名科学家组成的国际科研小组所作的初步估测结果显示,今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许还将下降0.6%。

  与2000年以来年均排放量增加2%~3%的记录相比,情况有了很大好转。今年出现这种情况也实属罕见,因为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率约为3%。全球排放量一般只会在经济危机时出现下降,因为经济危机会让造成碳污染的发电站和工厂运行趋缓。

  科学家们表示,排放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煤炭消耗有所减缓。研究人员说,过去十年,中国碳排放量平均每年以6.7%的速度增加,但2014年碳排放增速降至1.2%。

  另外,发展中国家对于“区别对待”也有具体诉求。日本《东京新闻》12月8日报道,大会希望实现的目标是,所有缔约国都参加温室气体减排。各国代表团都盯着印度的动向,印度强硬地主张“气候变暖的责任在发达国家一方”,要求在减排目标等方面区别对待。

  印度在大会上提出,相对于曾经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发达国家,过去排放量少的发展中国家仍然有排放的权利。

  中国减排举措引关注

  作为发展中国家谈判主力和减排先锋,中国在大会的承诺和举措引发各界关注,其中经济全面转型、减少石化燃料,建立完善碳交易市场等受到好评。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夕,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其中提到,201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2%,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216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21.88亿立方米……

  在这些已有成就基础上,中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中国还将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逐步完善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这些做法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好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近日在一个记者会上回答“哪个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可称榜样”时点名提到了中国。她说,作为一个仍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中国采取了“非常令人印象深刻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在“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提到的目标,还有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都表明中国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非常非常认真”。

  另外,习近平主席在有关“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提到:“在经济结构、技术条件没有明显改善的条件下,资源安全供给、环境质量、温室气体减排等约束强化,将压缩经济增长空间。”因此,需要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

  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法提赫·比罗尔9日高度赞扬中国在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的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果,称中国政府坚持的能源转型道路具有“榜样”意义。

  比罗尔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中国目前仍保持6%到7%的经济年增长速度,而凭借有力的能源政策,其能源需求却大大放缓,实现了“过去仅存在于部分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相背离的良好局面。

  比罗尔指出,中国的水电站发电量已是世界第一,其太阳能发电量不久之后也将跃居世界首位,并强调中国正在实施“最为坚定”的能效提升政策。

  同时,他肯定中国控制本国煤炭消费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治理空气污染产生的积极效应,并赞赏中国在国际能源事务中的建设性作用。

  比罗尔认为,尽管在能源领域成绩显著,但“中国并没能获得其应有赞誉”,并鼓励其他国家以中国为榜样,效仿其能源转型措施。

  他说,中国当前在能源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在控制煤炭消费的同时将国内能源价格控制在一个不会损害经济发展的合理水平上,同时表示相信中国政府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一问题。

  世界银行气候变化特使雷切尔·凯特(Rachel Kyte)9日也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边会活动上发表讲话称,中国通过向低碳经济转型来解决气候问题的做法为世界“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雷切尔说,中国今年6月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不仅包含一系列实实在在的目标,比如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当年非化石燃料达到全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的20%左右等等,“更重要的是,文件中还详细阐述了国家和行业政策,描述出将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融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具体途径。”

  雷切尔说,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将解决气候问题与国家发展需求相结合,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从高碳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转型尤其困难,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将挑战变成机遇”。

  雷切尔说,具体来讲,就是如何找到既支持经济增长又能低碳发展的办法。在实践中,这意味着很多工作要做,比如释放强烈政策信号、给碳进行定价、建立与能源利用效率相关联的比较适中的能源价格等。

作者:闫磊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