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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转让:市场机制是杠杆


  “在国际技术转让方面,一个多边的市场机制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今天闭幕的“气候变化与技术创新”国际论坛上,针对焦点议题———国际技术转让,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联合国气候公约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邹骥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博埃尔(YvodeBoer)也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技术转让中,政府和私营部门大有作为,企业的参与非常重要,低碳技术可以扩大就业,为农业、林业、工业等开辟新的领域。”

  气候变化谈判以来,技术转让问题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本次论坛上,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加强国际技术转让,是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根本途径。目前,发展中国家缺乏先进的、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其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高排放特征,妥善解决技术转让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福祉,也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功不可没。”

  去年的“巴厘路线图”将国际技术转让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四大“法宝”之一,而此前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或)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但是,在国际技术转让中存在着诸多障碍,本次论坛上,芬兰环境部全球环境事务主任QuitBerghall说:“很多发达国家担心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会在市场上给自己增加竞争对手。”

  邹骥指出,从技术提供方来说,企业缺乏全球公共视野,担心丧失其垄断地位、经济驱动力不足等。从技术接受方来说,人才缺乏、技术转让费高昂、产业结构分散、政策和法律不完善等都是国际技术转让的障碍,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以对全球越来越稀缺的公共物品———温室气体的容量进行协调配置。

  邹骥说:“要设计一个由多边的、国际的共有资金驱动的市场机制,同时和私人资金、资本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以调动更多的资金支持技术研发和转让。共有资金主要的贡献者是发达国家,其管理分成两部分:一是联合国管理;另一个是实际的借助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规则进行管理。市场机制中共有资金和私有资金可以引导低碳经济发展,引导清洁技术的转让和开发。”

  对于有些发达国家提出的低碳技术掌握在企业,其无法将有知识产权的技术直接转让给发展中国家的说法,邹骥指出,国际技术转让既然是通过市场运作,完全会遵循知识产权的规则。QuitBerghall也说:“要充分发挥市场推和拉的作用,竞争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时,要根据市场机制,了解不同国家对不同技术的吸收能力,做一些适应性的改变。”

 

作者:刘霞
来源:科技日报
时间:2008-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