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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试点工作将陆续开展


  中国于6月30日正式启动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帮助地方各省市制定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或大纲,提高省级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据介绍,挪威政府将负责内蒙古、山西、辽宁、宁夏、青海等七个试点省份方案建议报告的编制,欧盟将负责黑龙江、山东、湖南、海南、四川等另外七个试点省份。此外,挪威还将为其余20个省市制定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大纲;欧盟将分别在河北和重庆两个地区,开展“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案例的可行性研究”。

 

作者:王优玲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时间:2008-07-01